2022厦门职工产假新规定,可延长60-82天

编辑:admin 发布时间:2023-12-03 浏览:330次

根据新修订的《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规定,现目前只要是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都是可以享受产假延长、陪产假等延长的生育福利,但是这个主要是针对一些企业单位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在职员工。这些规定的公布,福建省下面的市都是需要按照规定实施的,厦门市也成功的实施了,当然具体的情况可能是会有差异的,所以下面就为大家总结了关于厦门市的产假新规定。

2022年四川省产假新规定

产假:根据新修订的《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规定,只要是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,除法律、法规规定外,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,由此在基础产假98天的基础上,四川地区将女职工产假延长了60天,即四川地区女职工可以享受158天的产假。如果说是纯母乳喂养的产妇,还可以额外增加30天的产假。

当然,还明确了基本产假为98天,有难产、剩余多胞胎等特殊情况的可以增加相应天数。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,可增加产假15天。又或者说没有成功妊娠的,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,享受15天产假;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,享受42天产假。具体的可根据流产孕期享受相应假期。

陪产假:根据《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第二十四条规定,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,除法律、法规规定外,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天。护理假视为出勤,工资福利待遇不变。

夫妻育儿假:在子女三周岁以下(是指子女自出生起的36个月(含)内)的夫妻,每年分别享受累计十天的育儿假,育儿假视为出勤。其中明确指出,育儿假假期为工作日,不包含节假日;今年有子女在三周岁以下的夫妻能够享受当年育儿假;《条例》实施后正在休产假的夫妻,在产假休完后可休当年育儿假,育儿假不能延续至第二年;有多个未满三周岁子女的夫妻,每年只能分别累计享受十天育儿假。可一次休完,也可分多次享受,由用人单位与职工根据实际情况商定。

总的来说,现目前四川省产假为158天,纯母乳喂养的额外增加30天、男性陪产假20天、育儿假夫妻双方各享受10天。在休假期间。工资待遇等都是不变的,照常发放的,公司不得以任何的理由降薪或者是克扣。

2022年天津市产假新规定

天津相关部门已经明确的表明了,只要符合法律法规的生育在职夫妻,女方可以享受到产假育儿假的,而男方同时还可以享受到陪产假,具体如下:

女性产假:在原有的规定98天的基础上,增加了60天的生育假,所以产假就等于98+60=158天。而且还增加育儿假夫妻双方各5天,所以说如果单位批准的话,产妇产假可以达到163天。但是因为国家没有允许育儿假和产假连休,所以具体的要看公司的规定,如果同意的话就可以连休163天。而且还规定了如果产妇是难产可以增加15天;生育多胞胎的,多生育一个就增加15天的产假。按照这个规定,产假的实际天数,对应不同的情形是不完全一致的。所以说不管是158天还是163天都是一般情形下的产假天数。

男方陪产假:天津市也明确的规定了,在延长女性产假的同时,也延长了男性的陪产假,现目前陪产假是15天。如果说单位同意与育儿假连休的话,那么陪产假可以达到20太难的时间,而且期间节假日和周末都是算在里面的。期间的工资也是按照工资发放的。

现目前不管是在天津生育一胎、二胎还是三胎,都是能享受到这些生育福利的。但是可能因为每家公司的具体管理制度是会有差异化的,建议可以咨询公司负责人员,这样可以了解的比较全面的。如果公司没有产假,或者是产假期间不给予产假期间工资,都是可以向有关部门仲裁的。

这些规定的实施,妇女怀孕、生育和哺乳期间,按照国家和天津市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,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。主要就是为了减少家庭生育、养育、教育负担。

2022年甘肃省产假新规定

甘肃省新修改的《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规定,只要是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三十日。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,女方享受产假180日(如果难产、剖腹产的可以再增加15天;如果生育多胞胎,多孕育一个就增加15天);在女性休产假期间男方享受护理假30日。而且符合规定的生育且子女不满三周岁的,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应当分别给予每年15日的育儿假。

其中如果女性在怀孕期间没有成功的分娩,一般怀孕7个月或者是以上的早产或者是终止妊娠,那么可以享受到90天的产假以及相关的生育津贴;如果怀孕3个月但是未满7个月的,就终止妊娠的,可以享受15天的产假以及生育津贴;如果怀孕没有满3个月的,可以享受30天的产假及生育津贴。

而且在职工在婚假、产假、护理假、育儿假,其薪资、福利待遇等都是不变的。妇女在怀孕、生育和哺乳期间,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。这些都是为了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,为因生育影响就业的妇女提供就业服务。

2022年东莞产假新规定

产假:我国基础产假期为98天,所以现目前东莞对于符合法律、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,不仅可以享受98天产假,还可以获得延长80天的生育假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。所以现目前东莞是的产假为178天。当然,这个并非是固定的,因为如果你是难产的、剖腹产的话都是可以增加15天的产假,又或者说你是生育的多胞胎,多生育一个就会增加15天的产假。比如说你是难产的话,那么就是178+15天=193天,所以具体能修多少天还得结合实际情况计算。

当然如果说你是没有成功分娩而是终止妊娠的话,也是可以享受产假的。一般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,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,计15天至30天;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,计42天;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,计75天。

护理假:护理假也叫作陪产假,主要是用人单位给予男性的假期,方便照顾孕妇。而根据东莞市新的生育条例规定,男性的陪产假为15天,这个假期可以一次性分完,也可以分多次休完,最好是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分配。

现目前东莞市的产假规定是按照广东省的产假规定来的,当时在具体的实施上面可能是会有差异的,但是大概规定是一样的。不管是产假还是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,都是需要用人单位支付的。

参考资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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